1.本計畫107年度核定補助宜蘭、北基、石門、新竹、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嘉南、屏東、台東、花蓮等12個農田水利會改善事業區域內渠道,併案發包後計283件工程標案。
2.政府補助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經費,使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農地之灌溉排水獲得改善,水資源調度效率提昇,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增強,確保農業產值,增加農民所得,縮小城鄉差距。
1.本計畫107年度核定補助宜蘭、北基、石門、新竹、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嘉南、屏東、台東、花蓮等12個農田水利會改善事業區域內渠道,併案發包後計283件工程標案。
2.政府補助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經費,使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農地之灌溉排水獲得改善,水資源調度效率提昇,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增強,確保農業產值,增加農民所得,縮小城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