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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史
參、臺灣灌溉事業之演進
前言
一、元明清時期
二、日本治臺時代
三、臺灣光復後
臺灣的耕作方式,早先以簡易之方式導引河水,採取「移耕」、「棄耕」等粗放的耕作模式,自農田水利事業發達以後,多利用比較豐富之溪、河水源以擴大灌溉面積。因此,開「圳」之工作漸成風潮,並促使耕作方式轉為「定耕」,粗放改為集約,稻作也由一穫增加為兩穫。灌溉事業之發展約有三百餘年歷史,其演變之歷程如圖5-1所示。就其發展之特色可分為元明清時期、日本統治時期及臺灣光復後三個階段,分述如下:
一、元明清時期
(一)臺灣先民時期 (西元1622年前)
臺灣之農田水利事業,源於元朝時期,當時先民渡海來臺,民眾散居於各地,只以簡易之方式導引河寬水淺之細流灌溉農田,栽培水稻,為水利事業發展之萌芽階段,距今約有三百年的歷史,此時尚無水利設施之建造。
(二)荷蘭治臺時期 (西元1623~1661年)
臺灣水利設施的具體名稱,首先出現於荷蘭據臺時期,當時荷人為求在糧食上自給自足,開始獎勵稻作,設置榖倉,農業水利日趨重要,於是水利建設開始出現「井」、「陂」等蓄水設施,首開臺灣農業水利開發之先河。「荷蘭式堰堤(草埤)」即於此時期出現,為以草、木、土、石等材料建構之攔水堰(圖5-2),分布於臺中鹿港附近及臺南一帶,後逐漸改用土石結構。此外,以木材或竹材建造之引水構造物-「水橋」(圖5-3),亦為常見之水利設施。然因當時工程技術尚未成熟,每遇洪水必遭毀壞,故水利設施多建造於水流和緩之河川。荷據時代之水利工程可從各地方志予以查考,按高拱乾修之「臺灣府志」卷二規制志,水利條。「參若埤,在文賢里。自紅毛時,有王姓名參若者,築以儲水灌田,遂號為參若埤云。」參若埤云又稱參差陂。文賢里即今臺南縣仁德鄉。陳文達修「臺灣縣志」卷二建置水利條稱「參若陂」云及:「在文賢里二圖,洪毛時王參若築以灌田,故名。」范咸重修「臺灣府志」卷二規制志,水利條,誤作「參差陂」。據「臺灣縣志」同上又載:「荷蘭陂,在新豐里,鄉人築堤續雨水以灌田。」此雖稱係鄉民所築,但以荷蘭所名,當為奉荷官之命而建。又稱荷蘭陂。新豐里即今臺南縣關廟鄉。
(三)明鄭治臺時期 (西元1662~1683年)
明鄭時代開始,接收了荷蘭人之「王田」改稱「官田」,為軍需民食,實施了寓兵於農之「屯田政策」,其墾殖以臺南為中心,所闢之田稱為「營盤田」,農業以稻作為主,並積極鼓勵甘蔗之生產。 臺灣南部,冬季苦旱,缺少雨水,除在耕種上採取適應措施外,並特別注意水利。由於屯田關係,修築甚多陂圳。在安平一帶有:「承天潭」、「公爺陂」(在新豐里,今南縣關廟埤子頭)、「弼衣潭」(一作「白衣潭」在新豐里香洋仔,今南縣新化鎮香洋仔)、「草潭」(在新豐里,今南縣歸仁鄉大潭)、「陂仔頭陂」(在文賢里,今南縣仁德鄉埤仔頭),「三老爺陂」(在依仁里,今南縣歸仁鄉太爺)、「祥官陂」(在依仁里,今南縣歸仁鄉埤仔頭)。這些陂潭多為鄭氏宗黨、文武官員及士庶有力者所修築。此外,陂名以軍營為名者,是為當時屯兵所建,餘者有鄉人同資修建之陂潭。其水利設施,依地勢不同,而有下列各種不同名稱: 相度地勢之下者,築堤瀦水,或截溪流,均名曰「陂」如虎頭埤、尖山埤。至地勢本下,有泉不竭而不甚廣者曰「潭」,曰「湖」如蓮池潭、草潭、竹仔湖。有源而長流者曰「港」、曰「坑」如井水港、紅毛寮坑。 明鄭時代的嘉南平原,因全年雨量不均,冬春之際缺水,僅能簡易的建堤蓄水。水利設施之不足,由於缺少資金與勞力,加以粗放式之農業經營,時轉換地耕種,不能作具有規模而固定之水利工程。然就數量而言,已較荷據時代增加很多:有陂七十、潭二,池一,圳五,水源二十五,但灌溉區域乃甚有限,僅官佃之田畝盡屬水田;而文武官之田地則屬陸地荒埔,仍為「看天田」。
(四)清朝治臺時期 (西元1684~1895年)
臺灣於西元1683年(清康熙22年)歸清朝統治,移居臺灣之民眾日益增加,致使農業用水之需求日殷,為取得足夠之灌溉用水,民間獨立或共同合股投資興建之水利設施漸多,此時之灌溉事業可謂是「民辦官督」,然移墾與行政重心仍離不開臺南附近,又由於蔗糖商品性高,農民競相種蔗,少種稻。嗣後因蔗糖生產過剩,且島內人口日增,稻米商品價值提高,才啟動了大規模的「水田化」風潮。此間,水利開發遍及整個嘉南平原,甚至經過彰化平原到達臺中盆地,總水田面積增至20萬餘公頃,其中以埤圳灌溉者約11萬公頃,灌溉方式包含引流溪澗、積貯雨水於陂塘及運用地下水等。 當時因圳路設施簡陋,分水不理想,故均以「固定汴」作為分水之根據。灌溉設施在北部多為圳,南部則多埤,後不分埤池或圳路(灌溉設施新舊名稱請參見表5-1)。於此期間,開闢之重要設施為臺北之「瑠公圳」、「大安圳」及「後村圳」;宜蘭羅東的「萬長春圳」;彰化「八堡圳」;豐原之「葫蘆墩圳」,嘉義的「道將圳」;高雄的「曹公圳」等(表5-2),其中除「曹公圳」是由官方獎勵興建外,其餘均為當地人士獨資或集資興建而成,由私人所經營。
臺灣重要埤圳介紹
1.瑠公圳(瑠公農田水利會): 西元1736年(清乾隆元年),郭錫瑠氏由彰化地區遷居至臺北市中崙附近,開墾興雅庄(今松山五分埔及基隆路一帶),為充裕灌溉用水遂獨立籌資開鑿長二十餘公里之輸水圳路,當時工程技術並不發達,且原住民對漢人侵犯其領域亦多所抗爭,瑠公圳之完成可謂任務艱鉅。 瑠公圳於西元1740年(清乾隆五年)開工,至今已有二百六十餘年之歷史,對於臺北地區的農田水利事業提供了重大的貢獻,不僅促進臺北地區的農業發展,同時也帶動地區的工商繁榮。然而,隨著都市建設與工商業的迅速發展,以往廣大的農田漸漸消失,原來農業賴以為生的輸水圳渠,亦在社會變遷下功成身退。為了配合都市建設計畫的實施,改善圳路設施,自西元1976年(民國65年)起,實施改善排水設施及鋪設圳路管線工程。瑠公圳也因現實環境的改變,於西元1984年(民國73年)1月停止輸水灌溉,由農業灌溉渠道搖身一變,成為都市排水路,晚近,瑠公圳在臺灣大學羅斯福路校區之渠道,已進行「瑠公圳臺大段親水空間復原計畫」,賦予古圳路新的生命與舞臺。 2.八堡圳(彰化農田水利會): 八堡圳分第一圳與第二圳兩灌溉系統,原為各自引進濁水溪水源,後經合併成為同一系統,其灌溉範圍如表5-3。第一圳位於現彰化縣二水鄉鼻子頭附近,引濁水溪流,灌溉東螺東堡、東螺西堡、武東堡、武西堡、燕霧上堡、燕霧下堡、馬芝上堡與線東堡等八個堡範圍的農田,故稱「八堡圳」。第二圳在八堡圳下游攔水引取濁水溪流,至西元1906年(日明治39年)合併於八堡圳。 八堡圳因開設歷史悠久,原有渠道老舊,為減少輸水損失而增加輸水速度,歷年來對於幹線加以改善興辦混凝土內面工,所獲灌輸效益頗佳。其灌溉系統分由5條幹線、12條支線、13條分線及小給水路116條,線長566公里,另有回歸水利用之埔鹽埤、柳子溝及福鹿制水門、同安、臺灣溝、大有抽水機等灌溉系統。 3.曹公圳(高雄農田水利會): 西元1837年(清道光17年),鳳山縣知縣曹瑾,見當地缺水嚴重,農作頻頻歉收,為舒解旱象遂著手規劃農田水利建設,開設圳路(支渠)44條並挖掘九曲塘,在淡水溪(高屏溪)九區塘段溪床築圍堤,設引水口引水入圳,圳路視地勢高低設閘,調節水量,經過兩年辛勞,完成了高雄縣市的圳道。在高雄市境內的圳道,流經現在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小港區,這就是「曹公圳」。 「曹公圳」計可灌溉農田約2,500公頃之雙期作水田(屬今之大寮、九曲、鳳山、小港地區)。後於西元1841年(清道光21年)遭逢大旱,部分地區水源不足,故再開一圳,至西元1843年(清道光23年)年完工,順沿地勢高低開設圳路(支渠)46條,灌溉農田約1,972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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