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所轄農田水利設施順利運作及提供穩定農業生產環境,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各管理處之工作站業於111年11月至12月間辦理各項農田水利設施之初檢及改善作業共計191,980處,如:灌溉埤塘之維護及清淤、農田灌溉排水渠道清淤以及灌排水閘門操作維護檢查等;本署各管理處緊接於112年1月至2月間辦理742處設施複檢作業,以確保各工作站已如期如質完成農田水利設施之初檢及改善。本署續於112年2月至3月間辦理48處農田水利設施抽查作業,希冀藉由辦理農田水利設施初(複)檢、抽檢等整備作業,於防汛期前完成農田水利各項防災整備工作,期以降低及避免汛期間農田水利災害之發生。
為督導各管理處災前整備工作,本署於112年3月(汛期前)針對重要閘門、農田排水及埤塘進行抽查,並將抽檢缺失函請各管理處改善且追蹤後續改善情形。112年農田水利設施管理抽查作業,本署邀請專家學者(包括土木、水利、水土保持與機械相關技師以及農田水利事業專家)擔任委員,就各管理處進行書面文件審查、現地設施抽檢以及設施維護管理業務意見交流,希冀提升全國農田水利設施維護品質及強化災害應變機制。
書面文件審查部分,係由本署各管理處就各項整備作為進行報告(如轄內事業區域範圍、轄內重要農田水利設施維護情形、防汛人員組織編制、農業經營專區、防救災機具數量及分布、開口契約編製及履約情形、清淤紀錄、高致災風險區之致災原因、因應對策與處置作為等),並依其應變作業手冊進行審閱,以確認各管理處是否依據手冊切實執行防救災整備工作。為有效抽檢各管理處轄內重要農田水利設施(簡稱重要設施),本署依據其重要設施數量、過去致災點位以及引灌區域屬性等,因地制宜抽選各管理處之重要設施,以確保設施正常運作。本署期以透過不同專業角度檢視農田水利設施,提升各類農田水利設施維護整備以及災害應變效率,減少農田水利災害發生。
而農田水利災害應變部分,112年歷經杜蘇芮、卡努颱風及後續西南氣流,造成本署臺中、南投、花蓮及臺東管理處轄區部份導水土堤因大水而散離,以及因土石崩落致渠道造成阻塞。為確保供應穩定灌溉用水,管理處於河川水位恢復正常後,立即進場復原導水土堤並清除渠道阻塞。而轄管農業水庫部分,管理處依據水庫操作標準作業程序及水庫水位狀況,適時進行調節性放水之操作,確保農業水庫安全及穩定農業灌溉用水。
面對全球暖化而導致氣候變遷及旱澇不均現象,本署透過訂定各項農田水利設施巡檢、維護機制以及清淤通報,督促各管理處於汛期前落實執行,並於汛期中、後切實辦理災中應變以及災後復原。本署各管理處透過落實執行閘門啟閉檢查養護、農田排水清淤及排除阻塞物、埤塘安全檢查等作業、加強整備易致災區域及農業經營專區周邊之農田水利設施,本署期透過上述整備作業並於災害臨前再次檢視相關措施,以降低災害所帶來之風險,減少農作物因豪雨颱風所造成之損失,確保提供優質農田水利灌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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