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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部國有財產局對租賃資產應否列入財產管理,及其帳務處理疑義乙案 釋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布日期:2008-09-26 發布單位:農田水利署(綜合企劃組)
  • 函釋類別:
    資訊類
  • 發文字號:
    台(82)處忠字第00931號函
  • 發文機關:
    行政院主機總處
貴部國有財產局部分資訊設備以分期付款方式租購,依合約規定期滿即無條件取得所有權,並享有一切法律上之權益,係屬資本性租賃,為加強財產管理,凡公務機關及單位預算特種基金,其資本性租賃資產,應自租賃開始日起,於各期租金支付時,逐期按租金支付額列記財產帳,其財產科目依各該租賃資產,按「財物標準分類」所歸屬之類目歸類,並為與「一次購置」資產區分,得於租賃期間,於個體財產下自行編列明細編號劃分之。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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