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部第724次部務會報指示事項辦理。 二、台北縣政府地政局地目變更與徵收弊案,目前政由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台北市調查處積極偵辦中,請以此案為例,加強宣導,藉此使民眾瞭解政府肅貪決心;另針對「貪污治罪條例」第八條「窩裡反條款」、第十一條「行賄者自首免除其刑」及第十八條「貪污瀆職案件之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等增訂條文,加強員工法治教育,並鼓勵民眾有效利用「一○四」查號台,查詢檢舉貪瀆專線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