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署「古坑灌溉調蓄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周知
說明:
1.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2.公告事項:本署雲林管理處已於114年2月14日於古坑鄉麻園社區活動中心舉行「 古坑灌溉調蓄池工程 」用
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詳附件),予以公告周知。
本署「古坑灌溉調蓄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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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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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公告-第2次公聽會議紀錄-含附件 雜湊值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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