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的:與民間及企業共同推動植樹綠化及環境資源復育工作,以具體行動守護珍貴農業水資源,並為地球環境盡一份心。
三、辦理流程(如附件):
- 申辦人(或團體)主動洽詢本署或本署各管理處。
- 初步尋找合適案場,選擇捐款、合作或自辦植樹或養護。
- 申辦人(或團體)提送申請書(範本如附件)及契約書(範本附件)。選擇合作或自辦植樹或養護需提送計畫書。
- 本署各管理處審查申請單位資格及計畫書。
- 簽訂認養契約,捐款款項匯入指定捐款帳戶並提供匯款證明。
- 原則選擇適宜季節執行植樹作業,視需要辦理植樹活動,彙整植樹成果。
- 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每6個月定期公布捐款植樹養護名單、用途及金額於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