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廳83年4月13日83建會字第027001號函。 二、關於公務人員出差如接受開會單位便餐供應,其旅費如何請領,本處前於69年7月14日69主一字第13983號書函釋示以:查公務人員因公奉派出差參加會議,因會議逾用餐時間,由召集開會單位提供便餐(一餐),其膳什費可依照國內出差旅費規則規定標準金額支給。本案請參照上揭釋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