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緣起
農地重劃區為全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對於農地重劃區農水路之整修及改善,以及優良農地的重劃,過去囿於經費,雖逐年編列經費維護農業基礎設施,僅能維持灌溉功能。近年因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農業天然災害損失頻繁,影響民生物價、社會經濟甚鉅,而地方民眾反映亟待改善之農水路數量甚多,殷切期盼能加速辦理改善,顯示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之重要性,提升農業基礎環境韌性,更是刻不容緩。
由於農民及地方政府對於農地重劃區基礎建設改善需求殷切,持續建請中央政府增加經費挹注,112 年5月9日行政院研商會議指示,參考營建物價指數,依需求研議調整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之每公頃補助經費,必要時修正「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中程計畫」報院核定。改善年限標準放寬至農地重劃條例施行前(即民國69 年以前)為優先,視辦理情形再逐步放寬至民國75 年。
農業部業於112 年6 月28 日函報行政院建議放寬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年限標準及補助經費,並獲行政院秘書長112 年10 月17 日院臺經長字第1121031570 號函復同意所請並指示應綜合評估檢討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新闢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工程,及緊急農水路改善等相關計畫於114 年起統整至同一計畫辦理。
因此,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農水署)研擬「農地重劃區基礎建設升級計畫114 至117 年度」(以下簡稱本計畫),綜整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系統性改善、農地重劃區內之農水路整體性升級及優良農地重劃等工作。
二、 計畫內容
(一) 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整體更新改善
拓寬農路及改善併行水路,以符合現在農業生產區灌溉、排水及通行需求,建構完善的農業生產基礎設施。
(二) 農地重劃區農路併行水路分級改善
針對路基及擋土牆破損、尚未鋪設瀝青混凝土、有冷鍊物流通行需求之農地重劃區農路,滲漏嚴重、排水不良、瓶頸段灌排水路辦理改善。
(三) 優良農地重劃
通過農地重新規劃整理及農水路配置,重劃後農地每坵塊臨農路及灌排水路,農業設施完善,以達農業基礎設施升級之效執行單位:各地方政府、本署各農田水利管理處。
三、 執行單位
本計畫執行單位包含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及各管理處、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 執行期程
114 至117 年。
五、 經費需求
78 億元。
六、 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
(一)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農田水利法」、「農地重劃條例」等相關規定,基於照顧農民、建設農業基礎生產環境及設施之理念,所積極推動之持續性農業建設計畫,受益對象包括全國重要農業生產區當地農民與鄰近居民,經費由政府補助,改善農業生產區基礎建設,深受農民歡迎,無其它備選方案之考量,需持續加強推動。
(二) 本計畫係屬農業基礎設施改善,且為政府必要投資之建設,無其它替選方案。
七、 財源籌措
計畫總經費78 億元,由中央公共建設預算支應;地方配合款部分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籌措。
八、 資金運用
各方案資金運用分配詳如下:
方案 | 經費需求 (單位:億元) |
---|---|
1. 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整體更新改善 | 34 |
2. 農地重劃區農路併行水路分級改善 | 36 |
3.優良農地重劃 | 8 |
合計 | 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