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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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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業於本(88)年5月27日起施行,除貴會辦理之工程採購及不動產出售、出租外,有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採購,應比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並自本(88)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發布日期:2008-09-26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函釋類別:
    總務類
  • 發文字號:
    經(88)水利農字第A881800447號
  • 發文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
一、為確立本省各農田水利會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爰應比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 二、「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工務處理要點」刻由本處研議修正中,有關辦理工程之定作,俟修正後函頒實施。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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