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九二一震災後,於總統頒布緊急命令施行期間,各機關奉派至災區支援人員,如超過規定上班時間,除報支差旅費外,得再核實報支加班費,惟為避免加班費發給流於寬濫,請各機關確實審核加班費之支給,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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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類別:人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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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經(88)水利農字第A8818007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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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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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9003227-881228.pdf 雜湊值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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