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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會會員代表希望明瞭政府減免水利會費及工程費一案,復請查照。

發布日期:2007-12-09 發布單位:農田水利署
  • 函釋類別:
    財務類
  • 發文字號:
    78農林字第8121734A號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一、復貴會78年5月17日雲林管字第007007號函及依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會議有關「減免水利會費及工程費」之討論結論辦理。 二、本會採取之措施如下: (一)自79年度起,將原應由農民負擔之一般會費再予減免至百分之三十,但每公頃每年不得少於20公斤,並以輔導收購價格每公斤16.50元計收,其餘按計畫收購價格每公斤19.00元計算出政府補助。 (二)抽水灌溉地區之抽水灌溉電費之補助問題,本會將與台灣省政府會同研究改變用水較少之作物制度以及促使早日實施集集共同進水口計畫,以增加雲、彰地區有效之地面水源,並繼續洽商有關機關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有關條文外,為應急需,本會經研擬先按電費單應繳電費三成向農民徵收,其餘補助七成扣除優待之基本電費後編列預算支應,俟奉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至於經省水利局核定而尚未併入一般會費徵收之抽水灌溉用人費一項亦予列入補助七成。此項用人費,今後請設法併入一般會費內徵收。 (三)以往其他新建工程、抽水工程、曾文水庫相關工程等尚未還清之配合款,將自79年度起編列預算補助。 (四)今後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費,自79年度起由政府全額補助。 三、請轉告貴會會員,以資明確。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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