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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第2項規定所謂「照舊使用」是否包括「無償」乙案,復請查照。

發布日期:2008-02-05 發布單位:農田水利署(綜合企劃組)
  • 函釋類別:
    財務類
  • 發文字號:
    經(84)水84005238號
  • 發文機關:
    經濟部
一、復貴會84年2月22二日84農林字第404313A號函。 二、查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第2項規定「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是否包括無償使用乙節,本部前主管期間,並無類此之解釋令函,僅就「原提供」之適用疑義曾作函示(如附件)。貴會現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所定之中央主管機關,仍請依權責卓處。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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