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17點及第23點修正表一紙(電腦檔:本處FTP/工務組/一課/投標須知),即日起施行,原該兩點作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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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類別: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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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經(88)水利工字第A8850361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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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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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155953-880817.pdf 雜湊值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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