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法令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
申請期間
113年12月31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
資格條件
政府機關、學校、農民團體、經政府核准立案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性社團
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農業金融機構
審查方式
擬申請計畫之相關單位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網址: 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
,並於113年1月4日(星期四)前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件
逕送本計畫主辦窗口。
個別受補助者金額上限
屬創新性、策略性或政策性經營模式之規劃、評估及建置示範計畫,
依所需經費核實補助。最高補助上限為50 萬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4,5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