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蹟
一、承辦建築工程興建業務,不為利誘秉公處理,創新興建具有本會特色建築工程,並落實施工品質,皆能如期完成。
二、承辦本會、大樓及工作站管理維護及修繕業務,以年度預算撙節開支為原則,主動積極規劃修繕業務,皆能如期完成修繕,提供給本會同仁及大樓租戶一個舒適、幽雅、美觀、安全的辦公環境。
三、承辦本會公務車輛管理業務,派遣使用辦法為原則與各組室配合協調,皆能有效滿足各組室車輛派遣需求,以定期定檢維修,使本會公務車都能安全無虞的駕駛。
一、承辦建築工程興建業務,不為利誘秉公處理,創新興建具有本會特色建築工程,並落實施工品質,皆能如期完成。
二、承辦本會、大樓及工作站管理維護及修繕業務,以年度預算撙節開支為原則,主動積極規劃修繕業務,皆能如期完成修繕,提供給本會同仁及大樓租戶一個舒適、幽雅、美觀、安全的辦公環境。
三、承辦本會公務車輛管理業務,派遣使用辦法為原則與各組室配合協調,皆能有效滿足各組室車輛派遣需求,以定期定檢維修,使本會公務車都能安全無虞的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