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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大圳之開發史-1

發布日期:2021-08-31 發布單位: 署本部

桃園大圳之沿革

撰文:林志浩

桃園台地上二萬餘公頃之可耕地缺乏穩定水源,農民雖利用百分之一傾斜坡度之天然地形,鑿地築堤設置蓄水池塘以蓄積雨天之水,俾於晴天引水灌田維持稻作生長,但因皆屬自鑿自用各自為政,池塘與池塘間缺乏連絡水路,無法調濟彼此間之虛盈,水量經常是捉襟見肘無以為續,同時本地區四季雨量分佈並不均勻,豪雨時池水溢流至海,天旱時池水乾凅,池底朝天,甚至被曝曬而至龜裂,灌溉用水枯竭,秧禾乾萎致死旱害屢見,能兩期作而順利收穫者寥寥可數,產量常不及一般農田之半,農民生活因糧食不足而叫苦連天,農民困苦農村經濟萎靡不振,極度盼望能獲得穩定之水源。 經由專家勘查結果,認為如在大嵙崁溪(現稱大漢溪)之上游,即「石門」地方築一進水口,開鑿渠道引水入於台地,則在標高一百一十公尺以下,面積約二萬二千公頃之耕地均可獲得穩定之水源,而可成為兩期作之優良水田,對糧食增產,改善農民生活助益甚大,地方人士有鑑於此,乃極力促進,多方奔走爭取,惟因渠道工程需開鑿隧道,架設水橋以穿越山嶺,橫渡溪谷,不僅規模浩大且所需經費亦甚為龐大,並未立即付諸實施,迨民國五年(西元一九一六年),當時日據政府台灣總督府為應急迫增產糧食以供軍需民食,認為完成桃園大圳工程,對增產糧食大有助益,始決定以官設埤圳方式,由總督府斥資興工開設。當時計畫僅包括緊水口一處、導水路二○、四六七公尺,幹線二五、三七六公尺、支分線二五八、八七二公尺,由合資會社(公司)澤井組承包,於民國五年(西元一九一六年)十一月開工,至民國十一年四月導水路完工,至民國十三年(西元一九二四)支分線部分完工,於同年五月廿六日通水開始灌溉台上之耕地,跟據豎立於桃園大圳三號隧道出口之「供養塔」碑文記載:「由是灌溉之利大開,平疇有藝,潤物孔多財用日足。」可見當時對桃園大圳之殷切希望。 由是官設埤圳工程部分並未包括貯水、給水設施,為達成完整灌溉系統之建立,運用民間人力及資源,乃於民國八年(西元一九一九年)八月,依據「台灣公共埤圳規則」第四條二、之三、之四等規定,成立公共埤圳「桃園大圳組合」,負責籌款及徵調人力以開設貯水埤池二三一個,小給水路八四六、四八六公尺、河水堰一三二處,至民國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完成全部工程。

桃園大圳之開發

撰文:廖炤章

桃園台地,位於台灣北部,屬桃園縣及新竹、台北縣部份之境內,北自林口山邊之西,南至鳳山溪為界,東臨大漢溪,西北面臨台灣海峽,面積約有六五、○○○公頃,地勢自南西北傾斜,標高自一二○公尺至二五○公尺不等至海岸,形成一扇形之沖積丘陵,地面坡度約為1/40-1/120之呈放射狀向海岸漸次坡降。本地區雖有南崁溪、茄苳溪、新街溪、老街溪、社子溪、新庄子溪等小溪流,但均為短促溪流,加以集水面積不大,故並無足夠之水源水量可資利用,而大漢溪又低於台地數十公尺,引水困難,因此在古老的年代,全賴池塘蓄水灌溉,據桃園大圳開發前調查顯示,台地耕地面積約有六五、○○○公頃,其中水田面積約二七、○○○公頃,只利用台地的傾斜起伏之高處,築造淺池塘約八、○○○座(占地八、○○○餘公頃,故池塘約占水田面積三○%)供農業之用水,一遇天旱,池即乾固,常有缺水情形發生,未能作雙期水稻,旱地則種植甘藷,或作為茶園,產量偏低,品質亦差,尤其靠近新竹之湖口、新豐一帶,又較靠近台北盆地之桃園、中壢一帶雨量為少,故在未開發桃園大圳以前,收穫欠薄,農民頗為貧窮,桃園大圳之建設,即為長期供應台地大部份灌溉用水。 為改善桃園台地之灌溉,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計劃建設桃園大圳,經勘查調查結果,在大漢溪上游,石門地方設一進水口,(位於現石門水庫依山閣附近),導引大嵙崁溪(大漢溪)之溪水通過隧道等水工結構物,灌溉現桃園管理處桃園灌區,即標高一一○公尺以下之耕地約二三、○○○公頃。 本大圳之興建,在日據時代,地方人士極力促進,多方奔走,終獲採納,引為全台十四處官設埤圳計劃之一,桃園大圳之幹線,及支分取入線,於民國五年(日大正五年)開工,至十三年(日大正十三年)完工,於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通水,主其事者,日本技師八田與一,狩野三郎,台日皆有技術人員參與其中,由日台灣總督府土木局施工。蓄水池之建設改善及各給水路之興建,於民國八年(日大正八年)開工,至十七年(日昭和三年)始全部完成,是由水利組合直接進行施工。 本大圳的隧道,長一五、七○七公尺,地質軟弱,並且包含地下水,故工程施工非常困難。開鑿時,細砂和水一起流出,民國十六年(日昭和二年),第三號隧道的一部份,拱門的磚塊,因土壓和水壓的關係而脫落,土砂把隧道埋沒。該時恰好是斷水期,就趁此機會,把隧道詳行檢討,凡有崩裂之虞的地方,皆用鋼骨水泥補充加強。在每年五月的一個月及十一月底起至翌年一月間約二個月(斷水期),動工趕築。這從民國二十一年(日昭和七年)動工,到民國二十五年(日昭和十一年)完成。 本大圳工程規模耗費大,這皆非普通的灌溉工程中所有,故作為官設埤圳辦理。其中,三分之二的費用,是由官方支出。所謂官設埤圳的意義,即在此處。同時,桃園大圳亦是官設埤圳的最後一個工程。到民國八年(日大正八年)變更組織,改為公共埤圳。在工程完成後,民國十九年(日昭和五年),又改為水利組合。民國二十六年( 日昭和十二年),官設工程全部免費移交給水利組合,使其繼續維持。本大圳建設費用由國庫支出者為七、七四四、二三一日圓,由組合支出者為四、七四二、一二二日圓,合計為一二、四八六、三四三日圓。 官設埤圳的工程,有如左示: 進水口制水井一處(深九.一公尺) 引水路沈澱池一處二一.八公尺。 隧道八處一五、七○七.三公尺 水橋五處一一八‧二公尺 明渠四、○三八.二公尺 共計一九、九七八.三公尺 幹線二五、三○九.二公尺 支線一二條一一四、六八九.八公尺 分線六條二六、○四五‧六公尺 蓄水池進水線一四六、○三七.三公尺 共計三一二、○八二.一公尺 幹線外的蓄水池一三個(蓄水面積在一○甲以上者五個,在一○甲以下者八個),蓄水面積共為一八八甲。 水利組合的工程: 蓄水池二三一個(蓄水面積在二○甲以上者八個,一○甲以上者九七個,一○甲以下者一二六個,蓄水總面積二一一二甲)。 小分水路八○七、四四○.一公尺 補助設備的水堰一三二個 溪流進水路九一、八六六.一公尺 共計八九九、三○六.二公尺 民國五十三年六月,石門水庫興建後,桃園大圳新進水口遷建於後池堰左岸處,自後池引取發電後之尾水。因利用原有隧道,其最大通水量仍為一六‧八秒立方公尺。桃園大圳於民國十七年完成後,其增加雙期作水田一萬餘公頃,年增產稻米約四萬公噸,由於農業環境之改善,帶動附近市鎮漸趨繁榮。 桃園大圳工程之最大特徵,在於遍布整個系統的二八六個蓄水池塘,面積二、四五四公頃,約為灌溉面積的十分之一,容量約五仟五佰餘萬噸,利用各蓄水池間之連絡水路,作為石門水庫與農田間之週蓄,緩衝之用,在雨季時,可儲蓄過多之降雨;枯旱時供應灌溉之需,平時並可自排水路中,截取迴歸水重複利用,構成一個相當特殊而 完善的灌溉系統。 桃園大圳為當時本省十大官設埤圳之一,其各項設施及構造,均精心設計,為其後興辦之各項水利設施範本,嘉南大圳多項工程,即參攷本大圳之原設計而成。 桃園大圳共有十二條支線: 第一支線是灌溉桃園市、南崁一帶. 第二支線是灌溉蘆竹及大園鄉. 第三至第八支線是灌溉中壢市及觀音,大園鄉. 第九支線至第十二支線是灌溉觀音及新屋鄉。 光復圳之灌區,主要為現桃園管理處之湖口灌區,包括桃園縣的楊梅,新屋及新竹縣的湖口、新豐等鄉鎮約三、○○○公頃的水田,以水利工程觀點而言,桃園大圳與光復圳實可歸納為一系統而分區上,下游而已,共有灌溉面積二五、三○○公頃。 桃園大圳通水迄今已逾八十年,供應灌區內貳萬多公頃農田灌溉用水,及一併輸送民生用水之需,無虞缺水乾旱,致稻作年年豐收,繁榮農村,增加糧產,民生用水無缺,裨益於國家社會至鉅,顯見桃園大圳之多功能及重要性。 為維護灌溉功能,輸送民生用水,維護桃園大圳沿線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自民國七十九年五月,本處 李會長就任開始迄今,積極擬定各項水利工程改善計劃,分年分期改善,頗有成效,現桃園大圳已全面更新完畢,為複式U型斷面設計,兼具美觀、堅固,獲得中外人士一致讚揚。 美哉!桃園大圳,我們以你為榮,源源長流,永遠生生不息,加油。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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