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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農田水利會擴大灌溉服務政策推動與行政輔導計畫

發布日期:2021-11-25 發布單位:署本部
  • 計畫編號:
    109年度農田水利會擴大灌溉服務政策推動與行政輔導計畫
  • 委託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
摘要說明

    農委會自105年11月29日發布「非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納入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作業程序」,開啟政府輔導農田水利會推動擴大灌溉服務政策之里程碑,並於107年9月8日第六次全國農業會議提出「提升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朝10年內完成提供農業灌區內外之適作農地灌溉服務為目標」之結論,希冀提供37萬公頃灌區外農地辦理擴大灌溉服務,全面照顧及服務農民耕作之灌溉需求。擴大灌溉服務政策推行迄今屆滿4年,依據政策推動提供三種服務方式,包含納入灌區、工程更新改善及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等措施,目前已累計擴大灌溉服務超過2.7萬公頃,其中有5,641公頃納入政府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轄管服務。

    本政策配合今(109)年度10月1日起農田水利會改制,農田水利署正式成立,首任署長蔡昇甫就職時明確表示,針對灌區外37萬公頃適作農地,將因地制宜逐步擴大灌溉服務,並列為新機關重要施政方針,指示將透過四階段,包含一、水源取得強化、蓄水設施新建,二、輸水設施設置輸送水至田間,三、提高管路灌溉普及率,四、納入灌溉事業區域範圍等多元化推動模式,同時,採行優先推動高經濟價值旱作,以及蓄豐濟枯,不影響既有水資源利用情形等策略,強化及落實政策推動。

    本計畫執行係以協助農委會輔導各農田水利會(配合10/1改制為農田水利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推動擴大灌溉服務政策下之擴大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簡稱擴大灌區或納入灌區等)業務為主軸,細節工作包含辦理本年度擴大灌溉服務案件管考作業、配合國土計畫盤點灌區外潛在區位、協助輔導各管理處辦理擴大灌區相關業務(地方宣導說明會召開、擴大灌區案件等現勘作業、編撰擴大灌區計畫書、成果建置),以及相關灌溉組織營管案例研析等面向。

 


執行成果

1.本年度完成辦理臺東縣池上鄉振興村及成功鎮橘子山等地區擴大灌區說明會、配合行政院蘇院長視察南投縣草屯鎮平林里擴大灌溉服務辦理情形等3場次宣導活動,以及編撰投稿臺東池上米王謝美國政策受益案例1篇,除營造政府與灌區外農民加強灌溉服務之交流平台,落實嘉惠灌區外農民之服務目標外,透過多元媒體宣傳有助政府施政效能。

2.配合各縣市國土計畫(報部審議版),完成盤點灌區外集約且優良農地潛在區位201處,其中屬可供糧食生產農地約6.8萬公頃(位於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地一、二及五類地區),此外,增加盤點現行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原水利會會籍地)估計近6萬公頃農地劃入城鄉發展地區之區位分析,未來有因都市化需進一步檢討灌溉用水移用之風險,提供主管機關作為後續推動之參考。

3.本年度辦理南投、雲林、花蓮管理處推動擴大灌區案件,與配合研商擴大服務會議指示安排五股綠竹筍、新竹及苗栗茶產區等,以及配合宜蘭、苗栗及彰化國土計畫灌區外盤點區位現勘作業,共計10場次,協同主辦單位掌握各案件現地狀況、待解決課題及後續推動方式等。

4.本年度配合推動案件整併作業,以及針對無擴大服務需求或立地條件不佳等案件進行排除,共計辦理45件次列管案件,其中完成12件擴大灌溉服務案件(9件擴大灌區、3件設施更新改善工程),後續尚有14件擴大灌區、10件工程更新改善及9件推廣管路灌溉設施等案件持續推動中。

5.依本年度研析之兩案例,不論以互助合作方式籌立非法人形態或申請立案之民間灌溉組織,基本上與過去農田水利會之水利小組之運作目的相近,為維持田間灌溉定常運作,然對於公用取、輸、配水設施之維護管理均無法自給自足,仍需公部門為之,方能有系統、效率運作。另,個案水權登記,尚未完整申請對應之農業水權,未來辦理擴大服務或納入事業區域時,宜謹慎評估相關個案之水權後續管理作為。

6.協助完成南投、花蓮、臺東等管理處推動擴大灌區之計畫書提審作業,計7案,達成本年度預定推動目標,並完成106~109年推動擴大灌區成果建置,包含各案件計畫書相關文件建檔及其相對應之圖資(擴大服務範圍、既有設施等),計33件,作為後續主辦單位業務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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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格式
10_109年度農田水利會擴大灌溉服務政策推動與行政輔導計畫-成果報告書.pdf 雜湊值驗證 B76284EC-E915-4690-961F-7BF66B640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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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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